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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李芳 王希杰)为进一步完善“五四三”社区运行机制,诸城市结合实际,创新推行社区民事户决“四步工作法”,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进行民事户决。 实行受理初议制。初议事项由社区党委(党总支)统一受理,召开社区党委(党总支)成员会议初议,形成分类清单。实行恳谈联议制度。属于民事户决内容界定的事项,先由社区党委(党总支)召集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恳谈联议会,集思广益,分析研判,达成共识。实行听证参议制度。对经恳谈联议形成的初步议案,及时通过听证参议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按照群众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对经听证参议能够达成一致的初步议案提交社区党委(党总支)、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并形成协商成果;对经听证参议无法解决或存在较大争议的初步议案,组织修改、完善、论证,形成最终提案。实行票决审议制度。对经听证参议形成的最终提案,及时组织票决审议,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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