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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何雨欣 仲蓓)记者2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新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明确,我国全部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审批,一律实行事后备案管理。 据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核心内容是统一了优惠事项的管理方式,将所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按优惠方式进行拆分归并,归纳为55项,统一采取备案管理,各地不得改变管理方式,不得擅自变相审批。 办法放宽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享受时限,除少数必须在年终方能准确计算优惠数额的,以及必须根据优惠资格享受减免税的事项外,其他大多数优惠事项在年内预缴环节就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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