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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两项法规 加强党性修养为健康潍坊建设打造钢班子铁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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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锡广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颁布,是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标准和新要求。学习贯彻好“两项法规”,对于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充分理解“两项法规”的重大意义。“两项法规”的修订出台,顺应时代要求,实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党一贯重视和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当前,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两项法规”的修订,集中全党智慧,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和实践的不断深化,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统一。 “两项法规”立足党章,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延伸。在国家层面,宪法是法治的基础;在党内,党章是党规党纪的基础。“两项法规”的修订,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把党章中的有关要点突出出来,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两项法规”严格以党章为遵循,实现纪法分开、各自归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体现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反腐败的理念和要求。 “两项法规”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两项法规”重申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通过道德教化和纪律约束并重,实现了对共产党员为官、做人、做事规范的统一,使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严谨的规则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遵循“两项法规”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党员干部就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纪律“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做到党章要求的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尤其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要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权利与责任、自律与他律、工作内与外的关系,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全面贯彻“两项法规”,服务“健康潍坊”。首先要用目标牵引,统一认识、凝聚力量。当前,全力推进“健康潍坊”建设,是市卫生计生系统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抓好“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构建“大健康”体系,坚持“全域统筹,重点突破”,实现“三医(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是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共同奋斗的目标。全面贯彻“两项法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用“两项法规”保驾护航,形成市卫生计生系统“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其次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风建设。目标的实现关键在班子、在队伍。全面贯彻“两项法规”,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从严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以及省卫生计生委“三增一禁”便民正风行动和“三规范一公开”等,用良好的形象服务“健康潍坊”。 再次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加强监督检查,本着“治病救人”的方针,抓早抓小,定期分析检查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适时组织谈心谈话,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坚持出轨必究、有腐必惩,大力支持执纪执法部门案件查办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与不正之风作斗争。 (本文作者系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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