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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壁挂炉用户认定计费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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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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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壁挂炉用户认定计费办法出台



  本报讯 (记者潘来奎 见习记者张嘉文)自1月1日起,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针对壁挂炉取暖用户如何计费问题,日前相关部门出台了详细规定。
  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由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认定)壁挂炉采暖用户气价优惠政策如下:年用气量在800立方米(含)以内的,执行第一档居民生活用气到户综合气价,即每立方米2.50元;800立方米(不含)至1000立方米(含)的用气量,按与第一档用气价格1.2倍比例确定,即每立方米3.00元;1000立方米(不含)以上的用气量,按与第一档用气价格1.5倍比例确定,即每立方米3.75元。
  根据规定,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包括:潍坊城区内未接入集中供热管网,也未配套锅炉、热泵、中央空调等小区集中供热设施的居民小区和楼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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