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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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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结婚离婚登记需指纹认证”系误读



  据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 (记者王思北)对于社会上广泛传播的“结婚离婚登记需指纹认证”一事,民政部2日发表回应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从未有关于“指纹认证”的表述,规范提出的加按指纹,并非是在机器设备上采集、比对当事人身份信息。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提出,《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完成并按指纹。
  民政部相关人员指出,规范中涉及“签名并按指纹”的内容有7条,但没有关于“指纹认证”的表述。规范提出的加按指纹,是指当事人在相关声明、审查处理表等材料上签字确认相关事项的同时,加摁手印,其目的是为了保存有效证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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