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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市消协贯彻落实“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
2016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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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市消协贯彻落实“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



  本报讯 (记者王莹)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6年的年主题为“新消费 我做主”。
  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消费需要新理念和新举措。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 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年主题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2016年,市工商局、市消协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落实。一是大力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主动聆听消费者意见、满足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满意的社会氛围。二是针对新消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开展消费调查活动,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三是强化消费领域监督管理,针对消费新热点、新领域、新问题,综合运用投诉、体察、评议等手段加强消费监督,并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四是开展以绿色消费、品质生活为重点的消费教育引导,引导和鼓励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有序引导消费升级,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五是健全完善消费纠纷处置机制,组织成立消费争议调解中心,深化消费领域诉调对接,为消费者反映诉求主张权益提供便利,提升消费纠纷处置效能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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