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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我市精心打造“银龄安康”为老服务品牌
我市构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先进单位和个人
主体资格通过审核确认
学雷锋送温暖义工走进敬老院
2016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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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主导 社会参与 全民关怀
全市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本报记者 尹莉莉
 通 讯 员 付洪连

  2015年,是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面推进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广泛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深入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积极推进孝德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了关爱老年人,支持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浓厚氛围。
  2015年,又是潍坊市老龄工作取得创新发展的一年。3月2日,潍坊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15年全市“十大老龄新闻事件”。这些对当下和今后的老龄工作、老龄事业及老年人的福祉具有较强指导性和较大影响力的新闻事件,在新闻媒体和公众中有足够的社会关注度,对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必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首次作为市人代会议案推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在2015年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由张建民等10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建议》被大会列为议案。4月份,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又通过了《关于办理<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议案>的决议》。6月份,市政府专门印发了《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任务目标、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做出安排,并将办理议案决议工作细化为7项重点工作,逐一分解到11个责任部门和单位。同时,对全市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的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份,市政府分管领导又召开市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11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又专门对全市办理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议案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作为社会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层层建立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办理力度,使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工作得到了深入推进。
  银龄安康工程实施再创佳绩,荣获全省考评特等奖
  根据山东省老龄办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统一部署,全市自2009年2月启动实施银龄安康工程(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以来,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通过“政府赠、社会捐、子女送、个人买”等途径,推动了银龄安康工程的深入实施。2014年,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刘曙光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全面深入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提出了三年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要求。通过高起点定位、大格局推动、全方位服务,截至2015年底,全市适龄老年人参保率达到了86.49%,有10个县市区实现了全覆盖,超额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补充,银龄安康工程对提高广大老年人生活质量和抵御风险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在2015年全省银龄安康工程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市荣获唯一特等奖。
  市老龄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为推动“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谋篇布局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2015年6月,市委、市政府对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了充实调整,新增科技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和商务局5个部门,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达到41个,副主任单位由6个增加到9个,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2015年7月13日,市老龄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暨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会议。市老龄委主任、副主任,老龄委委员、联络员,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领导,各县市区老龄委主任,老龄办主任和高新区、滨海区、综合保税区、峡山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老龄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省老龄委第二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对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做出了部署。市政府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潘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明天我们如何养老”热点民生话题走进《潍坊电视议事厅》,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2015年9月,潍坊电视台《潍坊电视议事厅》栏目分两期播出了“明天我们如何养老”专题节目,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的舆论效果。市老龄办与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县市区有关工作部门代表、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代表、老年人代表、十大孝星代表及特邀嘉宾就老年人今后养老的议题进行了探讨。
  该节目播出后,市委书记杜昌文专门做出指示,要求有关方面将此期节目复制成光盘,发各县市区委书记及有关部门领导参阅,从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推动了老龄事业的蓬勃发展。
  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成果丰硕
  2015年,全市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坚持以传承孝德文化教育,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美德为统领,突出部门特色,精心打造敬老服务品牌,在全市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先后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敬老文明号”、“孝德文化教育基地(示范点)”创建和第三届十大孝星评选活动。命名表彰了第二届潍坊市“敬老文明号”100个,评选产生了第三届“潍坊市十大孝星”,新培育“孝德文化教育基地(示范点)”12个。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在参与评选和创建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使孝敬长辈、敬重老人成为人人自觉践行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敬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1张,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各级各部门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满意度为目标,积极构筑“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按照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办的原则,坚持市、县(市、区)、镇街、社区(村)四级联动,建立起了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络。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21处,农村幸福院560处,为老服务互助点1108个,老年人集中居住区76个,养老服务机构196家,共有养老床位5.2万张,占全市老年人口数的31‰,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深入开展,9个单位被命名为首批“山东省老年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省、市老年人优待规定的贯彻落实,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各级司法与老龄工作机构高度重视老年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市县两级老年维权机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涉老信访制度,把民生领域与老年人权益维护密切相关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使法律援助惠及到更多老年人。老年法规宣传、老年维权网络建设得到稳步推进。
  根据省老龄办等七部门的统一部署,市老龄办积极会同市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大力开展全省老年人维权公益服务示范站创建工作,全市老年人维权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去年12月,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9个基层单位被命名为首批“山东省老年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孝行潍坊—我先行”为老服务品牌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
  为传承传统文化,弘扬孝道家风,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始终坚持将推进孝德文化建设与加强机关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丰富人口老龄化新常态形势下的敬老文化内涵,探索敬老文化的新途径。在老人节和重大节日期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社区、养老机构,以“孝行潍坊——我先行”道德实践为主题,广泛开展了“关爱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对带动广大市民自觉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受此影响,社会各界、各个志愿组织和团体,纷纷行动起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助老活动,人人争做孝德文化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孝行潍坊—我先行”已成为一个亮丽的为老服务文化品牌,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喜爱。
  成功举办第三届全市老年文艺汇演及“邮爱夕阳 和谐潍坊”广场舞大赛,老年人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不断加强工作指导、服务和管理,促进了老年文化工作的健康发展。积极发挥“鸢都银龄艺术团”的主导作用,广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活动,通过举办第三届全市老年文艺汇演暨省银龄风采艺术大赛和“邮爱夕阳 和谐潍坊”广场舞大赛,展现了全市老年文化事业取得的新成果和当代老年人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对引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进一步推动全市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全市老年人文艺团体已有600余个,长期参加活动的达数万人。老年文化已成为百万老年人生活中的一项不可或缺的主要内容和精神需求。
  市老龄办实现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双丰收
  2015年,市老龄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以大力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年”建设为主题,以全面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努力让全市160余万老年人同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实现了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双抓双丰收”和老龄工作在全省“走在前列,起好带头作用”的目标。在荣获2015年度“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的同时,又被省文明委授予“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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