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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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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活动

  本报讯 (记者于卿)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总工会联合开展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宣传周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宣传内容是《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在宣传形式上,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12320热线等新平台新载体,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用人单位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健康工作场所、健康企业等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内部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互动,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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