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行业亮点·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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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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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市民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举报



  本报讯 (记者于菲)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固体废物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要求各地环保部门通过此次行动,对辖区内固体废物产生和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彻底地清理清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县市区检查、市局督查的方式同步进行,目的致力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摸清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一次集中行动。各县市区环保局以辖区内河流、湖、库、沟塘、山坳、洼地、废弃矿坑(厂房)和居民聚集区等要害关键部位为重点,广泛发动当地群众,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立即查处,及时消除隐患。
  按照要求,对固体废物产生企业,要重点检查环保审批情况及三年来固体废物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是否符合管理规定等情况;对固体废物经营、综合利用企事业单位,要重点检查有无手续、资质和能力,是否规范处置、利用固体废物,涉及危险废物的要重点检查危废存贮、转移、无害化处置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两高司法解释,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且屡查屡犯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按程序吊销其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对非法处置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规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清查出的违法处置固体废物,各县市区要明确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及时处置。暂无责任主体的,由当地政府负责依法安全处置。对存在环境管理问题导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或市级督查发现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市局将约谈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并实施涉固体废物排放建设项目区域限批。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及时汇总所有检查企业情况,填报《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于4月25日前报市局污防科。同时建立固体废物协同监管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同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固体废物非法转运、倾倒以及处置的监管力度。要广泛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强宣传,提高民众对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识别和鉴别能力,畅通12369环保热线的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民众的舆论监督作用,将固体废物管理纳入全社会监督之中。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对固体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和处理处置各个环节的执法检查,规范企事业单位行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因固体废物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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