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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超)围绕“开发两河、提升市区”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和农作物秸秆焚烧管控,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管理,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对建筑工地扬尘进行整治,严格落实密闭围挡、道路硬化、物料覆盖、车辆冲洗等22项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标准。开展春季复工、汛期施工、冬季施工等7次执法检查行动,累计整治施工现场319个,整改扬尘污染源500余处。加强对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的整治,重点督促中心城区19家商混企业完成改造任务,所有企业均已按要求实施搬迁或完成密闭化生产改造。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扬尘的整治,通过公开招标,授予20家企业、514台车辆特许经营权,所有车辆均按要求完成了密闭改造、统一标识等,住建、公安、市政、交通等部门联合对城区主要路段开展了5次渣土车夜查活动,共查处违法车辆45起,5个项目因雇佣无资质企业进行渣土运输被责令停工整改。加强对道路保洁扬尘的整治,制定了《道路保洁扬尘污染防控具体标准》,对市区主要路段推行“洗扫+洒水+冲洗+人工捡拾”的作业模式,每天洒水不少于三次。提高道路保洁机械化水平,投资320万元购买了5台多功能洒水车,对主次干道进行巡回喷雾降尘洒水作业,洒水车队目前已进入常态化管理。加强露天堆场扬尘整治,对全市露天煤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大中型煤场、企业煤场和个人小型煤场均按照有关标准建设了煤棚,安装了防尘网、喷淋、车辆冲洗设施,进行了场坪硬化,有效防止产生煤场扬尘。 同时,对秸秆焚烧进行了强有力的管控,成立由环保、农业、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实施逐级包挂制度,使禁烧责任横到边,纵到底,确保做到人盯人、人盯地。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实行全天候驻守,派出督查组,实行24小时巡查督查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镇街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造成较大面积焚烧现象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采取横幅、广播、标语、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将秸秆禁烧宣传深入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强大的禁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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