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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张学跃 冯建彬)青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举报线索快速反应,及时查处了青州某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少缴税款案。2016年5月,该局接到上级局转来的举报青州某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税收违法案件,遂立即指派检查人员对涉案企业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青州某矿山设备有限公司,采取预收账款余额未及时转作收入和未按规定时限开具发票等手段,造成企业少缴增值税212718.53元,补税、罚款、滞纳金共计入库233713.67元,目前已全部追缴入库。 青州某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经营范围是矿山设备制造销售。经检查发现该企业2015年6月份库存商品明显偏高,销售数量明显减少。针对此情况,检查人员调取了该企业的购销合同、保管账、销售台账、主营业务收入账等进行检查、核对,发现纳税人存在发出商品不及时开具发票,迟延了当期增值税的实现。该公司自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期间,与某有限公司和某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4439980.00元,企业预收账款金额4064770.00元,企业累计已开具增值税发票金额2975976.00元。经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预收账款余额未及时转作收入和未按规定时限开具发票问题,违纪金额1251285.47元,应补缴增值税212718.53元。 以上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233713.67元,已全部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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