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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薛 静 通讯员 张国明 今年以来,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及时融合国土资源部、省政府等上级最新出台的用地政策,总结我市近年来的有效做法,就提高国土资源要素供给效率,提出了对策建议,发布了《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推进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有力促进了我市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初显。 用好总量 护航产业发展 在土地要素供应过程中,我市国土资源局珍惜用好土地总量,通过细化土地用途分类,采取不同的供地方式,护航新业态、新产业发展。 对研发设计、勘察、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类项目,可按科教用途供地;属于水资源循环利用与节水、新能源发电运营维护、通信设施的项目,可按公用设施用途供地;属于产品加工制造、高端装备修理的项目,可按工业用途供地;土地用途难以区分的,组织相关部门论证确定用途,向社会公示后实施。 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根据市场导向和项目建设要求,支持和引导工业、科研、商业等功能混合用地,以各用途的占地比例,确定综合用地的价格。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未利用地,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截至目前,针对新业态发展,已办理4宗共计794亩相关用地手续。 严控增量 优化供应结构 科学编制年度供地计划,按照房地产去库存要求,将今年住宅用地供应限制在1500亩,把更多土地投向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 严格执行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用地《目录》,对高耗能、高污染及产能过剩项目,严把土地供应关口“去产能”;鼓励企业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满足消防、城市防洪等安全要求的,鼓励开发利用城市公共设施、公共广场(绿地)、学校操场等的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和商业服务、物流仓储以及人防与避灾等设施;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依法免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款;工矿仓储项目使用地下空间的,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 盘活存量 加快用地开发 在调查摸清全市城镇空闲土地底数的基础上,通过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改造开发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空闲地利用和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鼓励企业盘活存量用地,传统工业转为先进制造业的企业,以及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继续执行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在符合控制性详规的前提下,现有制造业企业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服务型制造业务设施和经营场所,其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的,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但不得分割转让。今年前5个月,全市已盘活存量用地达62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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