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潘来奎)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自7月1日起,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取消单位盖章环节。 取消单位盖章环节后,职工提取本人公积金,只需填写《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到各分支(办事)机构业务窗口进行申请。职工较多、提取业务较频繁的单位,在征得职工同意后也可选择集中批量办理提取。单位盖章环节取消后,公积金中心要求单位登记的台账可不再作统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