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关注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关注
 
标题导航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解读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政策解读
2016年07月2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解读



  编者按 为便于企业经营者和创业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降低企业成本“711”专项行动各项政策措施的适用对象、办理程序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期对各领域政策措施进行详细解读。之前,本报刊登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企业证照专项治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个政策解读,今日刊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两个政策解读。
  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具体措施:全面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除国务院公布的银行、证券等27项暂不执行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外,其他全部实行实缴改认缴登记。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允许商务秘书类企业为电子商务、设计策划等市场主体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工商登记148项前置审批事项改后置、保留37项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积极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试点,持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完善“双告知”制度,由工商管理部门向市场主体告知其涉及的后置许可审批事项,在相关平台上向社会公示登记信息并逐步探索实行向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推送登记信息,防止监管失位。试点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建立完善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
  3、适用对象: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市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申请人。
  4、办理程序:
  (1)接收。
  ①登记窗口接收。
  ②网络接收。(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wfaic.gov.cn/)
  (2)受理。
  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予以受理。
  (3)核准。
  公司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根据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发照。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5、办理地点: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登记窗口,以及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登记窗口。
  6、效果体现: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对提高服务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创新创业、解决当前市场准入不统一、退出不畅、政府干预过多等问题具有积极作用。
  二、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
  1、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编办;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具体措施: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模块,明确各模块牵头部门责任和办理时限,审批时限压缩到32个工作日。建立“集中受理、同步办理、三级联动、一体运行、公开透明、全程监督”的运行机制,切实解决审批环节多、互为前置等问题,审批效率比原承诺时限提速60%以上。
  3、适用对象: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单位申请办理项目立项、供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审批服务事项时适用本条措施。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办理程序:项目单位按照各阶段审批权限到市级或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提交办理申请,主办部门受理后,即时网上发送至相关审批部门。主办部门联系项目单位,接收申报材料,并组织相关部门启动项目办理程序,适时召开联审会议研究项目有关情况。同一阶段审批事项涉及市、县两级审批部门的,由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本级审批部门,分别召开联审会议。事项办结后,各相关审批部门即时将有关批文证照送交主办部门,统一发放给项目单位。
  5、办理地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或网上办理(网址:http://spzx.weifang.gov.cn/)
  6、效果体现:有效解决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繁杂、条件互为前置、周期过长等突出问题,缩短项目审批时间,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三、推行重点投资项目全程无偿代办服务。
  1、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具体措施:对符合产业导向、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项目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等,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单位要求,提供全程无偿代办服务,为相关企业节省审批人力成本40%以上。
  3、适用对象:符合产业导向的重点投资项目。一是企业准入审批事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印章刊刻以及涉及卫生、环保等前置手续;二是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包括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行政审批手续,协助投资者办理超出本级政府权限的有关投资项目审批手续;三是为投资项目涉及的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协办服务,具备代办条件的提供代办服务。可根据投资者的要求进行全程代办或部分代办,也可依照实际情况,延伸和扩大代办服务的具体事项。
  4、办理程序:政务服务办在大厅设立集中受理窗口,对在本级立项并符合代办条件的投资项目进行登记备案,签订代办协议。首接代办机构负责启动代办程序,建立市、县(市、区)联动办理机制,对市或县(市、区)受理的需要市、县两级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根据项目办理需要,由首接代办机构(或委托上一级代办机构)牵头,组织市、县两级部门召开联审会议,同步办理。代办结束后,代办员统一将批文、证件及有关资料送达项目单位。
  5、办理地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或网上办理(网址:http://spzx.weifang.gov.cn/)
  6、效果体现: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重点项目投资落地,在投资者和审批部门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让“投资者跑项目”变为“政府跑项目”,为企业节省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
  四、扩大告知承诺审批适用范围。
  1、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具体措施:在非制造业领域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的基础上,加快向企业设立、资质资格等领域以及条件适宜的制造业项目拓展,压减事前审批时限,为诚信企业办事提供便利,使项目落地时间平均节省3个月以上。
  3、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概念:是指行政审批部门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审批事项满足的审批条件,申请人自愿作出能够满足条件的承诺,行政审批部门根据承诺作出初步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可直接作为办理施工许可前相关审批手续依据的一种审批模式。
  4、适用范围:由原来的非制造业建设工程项目(非制造业建设工程项目是指除工业项目以外的对资源环境影响较小的房地产业、仓储物流业、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建设工程项目)扩大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及相关要求,环境影响小、资源能源消耗低的市级审批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及备案类投资项目。
  5、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投资项目范围:石油加工、化工、印染、造纸、焦化、金属冶炼、电力、热力、危险化学品、矿山开采、烟花爆竹等高污染、高耗和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投资项目;另外,其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投资项目种类,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会同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6、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根据项目办理需要,按照自愿原则向相关行政审批窗口提出申请。
  (2)告知。行政审批窗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即时进行审查,若项目符合《非制造业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实施条件,则告知申请人实施告知承诺制有关程序和注意事项,向申请人发放承诺协议书。
  (3)承诺。申请人根据告知内容认真填写承诺协议书,一式二份,由行政审批部门和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4)审批。环保、水利、经信、地震等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其签订承诺协议书,承诺协议书上载明审批部门对该项目的初步审查意见。发改部门根据承诺协议书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标注“告知承诺”字样的非正式立项批文。非正式立项批文用于办理施工许可前的相关审批手续。
  (5)转换。在办理施工许可前,项目单位按照承诺协议书约定向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补交申报材料,达到法定条件后,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按法定程序在承诺时限内出具正式审批文件,申请人持相关正式审批文件到发改部门换取正式立项批文,并交回标注“告知承诺”字样的非正式立项批文。审批部门正式批文的填写日期应与承诺协议书填写日期保持一致。未取得正式立项批文的,住建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7、办理地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或网上办理(网址:http://spzx.weifang.gov.cn/)。告知承诺制实施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由环保、水利、经信、地震等项目立项前置行政审批部门驻中心窗口协同。
  8、效果体现:实行告知承诺制,将立项前耗时较长的由中介组织依法依规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等评价报告,由立项前提报延迟至施工许可前提报,从而缩短项目立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五、落实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度。
  1、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具体措施:对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决定的,由该行政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以规范文书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进行备案。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决定存在争议的,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复核,并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予以纠正。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决定实现100%报备,纳入全程监督,有效防止行政审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推诿和拖延等问题发生。
  3、适用对象: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决定的。
  4、办理程序: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以规范文书向政务服务办进行备案。由政务服务办牵头组织复核,并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予以纠正。
  5、办理地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或网上办理(网址:http://spzx.weifang.gov.cn/)
  6、效果体现: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水平,规范办事程序,强化社会和公众监督,有效防止行政审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推诿和拖延等问题发生。
  六、推行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
  1、牵头单位:市编办;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直有关部门。
  2、具体措施:在全市15处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广区域化评估评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前完成特定区域内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文物保护或者调查勘探报告评估报告等,变“逐个项目、分别评估”为“一次评估、全区共享”,减少审批环节、提报材料,逐步实现进入该区域的单体建设项目“零评估”、“零收费”。
  3、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的概念:在指定的区域范围内,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前置性评估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共享使用,变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的“单体评价”为“整体评价”、申请后评审为申请前服务,逐步解决目前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加快建设项目落地。
  4、实施区域化评估评审的范围:土地和规划手续完备、功能定位明确、单体项目个性化要求不高的高新产业园区、贸易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域或其他特定区域。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也可推行区域化评估评审。
  5、实施区域化评估评审的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考古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等。
  6、效果体现:实行区域化评估评审后,对进入该区域、符合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适用条件的单体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部门须简化相关环节、申请材料或者不再进行单独评估评审。符合简化相关环节和申请材料的,由行政审批相对人提出简化环节和申请材料的申请,行政审批部门按照规定予以简化;符合不进行单独评估评审的,由行政审批相对人提出使用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的申请,行政审批部门直接使用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据测算,实施区域化评估评审可使建设项目落地时间节省30个工作日以上。
  七、减少涉审中介收费。
  1、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办、市直有关部门。
  2、具体措施: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涉审中介规范清理。年内再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完善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收费一律不得实施。规范一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完善行政审批中介网上超市,建立中介机构信息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充分竞争降低服务价格;个别暂时无法形成市场竞争的收费项目,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财政负担一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行政机关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不彻底、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突出问题,切断行政主体与中介机构之间的不正当关联,推动中介机构回归市场定位和服务本位。
  3、三个一批:取消一批涉审中介收费项目,就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潍坊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今年7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需提交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15项中介服务项目不再纳入清单管理、“市管非公募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需提交的“验资报告”等5项中介服务项目纳入《清单》管理。经过调整,我市纳入清单管理的中介服务类事项由原来的35项缩减为现在的25项。规范一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主要是健全完善行政审批中介网上超市制度,目前市中介超市入驻中介服务机构26家,其中涉审中介服务机构17家、服务类中介服务机构9家,所有中介服务事项都由2家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形成了良性的竞争。财政负担一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服务的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4、中介清理:为有效解决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不彻底、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问题,市纪委将会同市审改办等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断行政主体与中介机构之间的不正当关联,推动中介机构回归市场定位和服务本位。
  5、效果体现:有效解决涉审中介服务项目多、收费高、管理乱、与政府部门有利益关联等问题,规范了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提升了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为企业节省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
  八、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
  1、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具体措施: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继续免收信息服务费、场地租赁费,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发放招标文件(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加快电子交易平台开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缩短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时间。
  3、适用对象:所有参与我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
  4、办理程序: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5、办理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