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司法行政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司法行政
 
标题导航
弘扬法治精神 传播法治强音
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党员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市司法局积极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
图片
青州市公证处主动延伸服务惠民生
用“学”与“做”践行党员职责
简 讯
2016年07月3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司法局积极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



  本报讯 (记者王莹)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近日,潍坊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承担的责任以“清单”的形式加以固定,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为全局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清单》以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等形式,将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责任三个层面,每个层面标准明确、责任明晰、易于执行。《清单》明确,局党委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承担组织领导、改进作风、选好用好干部、健全完善制度、支持监督执纪等九方面责任。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具体承担推动责任落实、加强班子建设、重视案件查办、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单位、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承担落实分管职责、推进廉政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廉洁自律等方面责任。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