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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组织对《潍坊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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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张恂)8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明珂主持召开教科文卫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潍坊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 会上,通报了围绕条例草案出台所做的各项工作,并对草案条文逐一进行研究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通过了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条例审议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制定文物保护条例,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十分必要。条例草案遵循上位法要求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借鉴了省和其他城市的立法经验,多次征求意见、广泛进行论证,已基本成熟。 会议决定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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