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林峰)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委的部署,近日我省开展2016年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工作。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试点工作。 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主要指标领先、技术水平领先、标准实施效益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产品标准或者技术标准。申报范围是我市制造业以及环保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具体申报标准分为消费类产品标准、装备类产品标准、环保排污标准以及先进技术标准四个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