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记者赵文君)记者30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今年10月底前全国将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能力,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同时力争在10月底前,全国开通企业网上登记系统。 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周石平说,在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应用中,将坚持企业登记机关“谁登记,谁发放”、坚持“无介质”“不收费”的原则,电子营业执照不依附于特定的存储介质。同时,保留当事人自主选择申领纸质营业执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