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我市切实加强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生产经营一线员工的诚信理念,严格生产工艺流程,严把产品质量关口,做到诚信交易、服务,促使更多企业、单位文明生产,依法经营。 我市建立质量信用评价机制,积极探索企业(单位)质量信用评价分级新模式,明确将政府质量奖、产品监督抽查、行政处罚、质量安全事故等主要信用记录作为考核指标,实行A、B、C、D 四级评价并动态管理。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自动分级,建立诚信平台,研发了质量信用分类评价系统,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行政处罚、质量安全事故和政府质量奖信息先高后低的分层模式写入数据库,自动分析生成四级分级评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已初步评价企业(单位)1327家。加强质量信用联合惩戒。对确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在省(市)长质量奖、山东名牌申报时不予受理,限制其取得相关荣誉,共发布省(市)长质量奖、名牌获奖信息316条,曝光质量违法行为235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