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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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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本报讯 (记者潘来奎)5月4日,市林业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打击集贸市场非法经营出售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破坏、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重点加强对其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的巡查管护,对花鸟市场、宠物市场、集贸市场、酒店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场所,以及人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场所等地的检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集贸市场内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经营、销售法律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的违法行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集贸市场外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违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加强对驯养繁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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