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行业亮点·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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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取得好成效
我市加快建立完善空气质量改善长效机制
《潍坊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出台
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覆盖全市
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多措并举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运行和管理
我市全力推进环保“八大行动”落实到位
2017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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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巩固和扩大治污成果
我市加快建立完善空气质量改善长效机制



  本报讯 (记者付生)今年以来,我市按照省环保厅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主动出击、强化整治,空气质量实现4个月连续同比改善。为巩固这一成果,我市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思路,加快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和扩大治污成果。
  印发系列文件。按照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原则,制定印发《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深入实施“八大行动”,明确县市区空气质量年度改善目标和39项重点工作任务,并配套出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7个配套工作方案。印发《潍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强化各级各部门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为完成大气污染治理目标任务保驾护航。印发《关于调整潍坊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委员会,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出台《潍坊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各级各部门职责。
  深入动员部署。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迅速掀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全面提升潍坊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市大力开展“啄木鸟行动”,在新闻媒体、微信等开设专栏,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及时曝光破坏大气环境行为案例。市财政拿出奖励资金200万元,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形成人人都是“啄木鸟”,人人都是生态环境监督员的良好局面。
  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印发《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检查方案》,成立7个专项检查组,每组分别由市长、分管市长带队,新闻媒体参加,从6月份开始,每月深入基层一线检查一次,每月进行考核、排名、通报,以检查为抓手带动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市环保局继续沿用巡查督导组带队巡查的机制,将巡查制度化,形成局领导分工负责的长效巡查机制。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督查室建立了每周通报制度,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每周一通报,对市领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建立台账每月一通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建立了每周调度、台账管理、督查考核、信息联络四项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重点任务贯彻落实。
  修订生态补偿办法。根据省最新空气质量补偿办法,修订了《潍坊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并予以征求意见,市财政拿出5000万元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进一步提高县市区治污积极性。
  出台地方条例。将《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从法律层面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支撑,重点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应处罚措施,预计年底前经人大审议后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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