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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办通报4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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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纪哲)按照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等“为官不为”问题严肃查处。市纪委、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办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昌乐县中小企业办公室原主任郄杰堂和原副主任、党委委员王支农任职期间,未按要求对某担保公司申请的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致使该公司违规上报虚假担保业务并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郄杰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支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专项资金全部被追回。 寒亭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胥东,对群众多次举报的某印染公司违法排污行为未及时发现,对辖区内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监管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寿光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研究室主任李会祥任职期间,未经审批和报批程序,违规收取保教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费。 临朐县九山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倪文东,在对贫困户进行精准再识别过程中,未按要求对村民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认真核实,致使部分村民家庭人均收入超过省定贫困标准线仍继续被纳入扶贫对象。倪文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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