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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持续推进“四个城市”建设体制机制的研究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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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
明年是全面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提升“四个城市”建设水平的关键之年,必须聚焦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确保实现“两年大变样”的目标。主要是把握“三个关键”,完善落实“六项机制”。 把握“三个关键”:一是坚持协调推进机制与原有工作运行机制有机衔接。一方面,充分依托和利用好各系统原来的工作运行机制,更好发挥各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好“四个城市”协调推进机制的作用,对原有的工作运行机制进行补充、完善和提升。二是坚持面上推动与点上突破相统一。“面”上主要是积极开展市、县、镇、村(社区)四级联创活动;“点”上主要是强化示范引领,尽快打造一批“四个城市”建设的样板和标杆。三是坚持层层推进与“一竿子插到底”相结合。将根据规划、计划和年度安排,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同时,大力发扬“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坚持沉下去、深下去,尤其是践行好“一线工作法”。 完善落实“六项机制”:一是目标引领机制,从横向、纵向两个维度建立“四个城市”建设参照系。二是核心支撑机制,实行分领域管理、分级管理、信息化管理和月调度、季督查、年观摩,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各级各类政策的宣传推介。三是改革创新机制,把握好“上级的改革部署坚决落实、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改、对基层摸索的成功改革经验和外地好的经验机制坚决吸收、议定的改革事项坚决落地”这一原则,打造改革创新的潍坊亮点、潍坊模式、潍坊经验。四是创建活动和示范引领机制,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五是督导考核和执纪巡察机制,进一步完善“四个城市”建设督导办法,减少工作层级,统一调度督导巡察。六是调研指导和专家咨询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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