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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付生 通讯员杨德光 孙伟康)12月26日至27日,省政府督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副市长田民利出席有关活动。 期间,督查组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十条意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加强国企党建等工作汇报;对市级投资集团承担的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寿光市国企改革发展情况等进行了实地调研和督查。 通过督查,督查组对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十条意见》,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在国有企业党建、与中央企业战略合作、国有资产统计评价、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以作风建设促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等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同时,要求我市继续发扬敢改革、善改革的优良传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理直气壮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创企业发展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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