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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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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潍坊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公布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序号 违法主体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相关处理情况 1 山东瑞亿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91370700689470116Y 安丘市景芝镇潍徐路168号 沈慧麟 拖欠工资 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调查,山东瑞亿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工资共计1146813元。2018年4月25日,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山东瑞亿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2 青州市川东众益商贸有限公司 91370781MA3C0JKD9Y 青州市谭坊镇谭北村 韩伟 违法使用童工 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调查,青州市川东众益商贸有限公司违法使用童工1人。2018年4月17日,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青州市川东众益商贸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4月20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4月20日,青州市川东众益商贸有限公司按要求将童工送回家中交于其父母,并缴纳罚款。 3 青州亿利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91370781169371798H 青州市玲珑山北路2199号 牟永庆 拒不接受人社部门调查询问 劳动者投诉青州亿利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其2017年11月至12月工资报酬。2018年1月29日,青州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立案受理,但青州亿利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拒不按照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2018年2月11日,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青州亿利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该单位仍不配合接受调查,3月13日,又向其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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