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晓强 通讯员董兰)11月24日,昌乐县精神卫生中心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昌乐院区正式成立。 为进一步完善昌乐县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切实加强精神卫生组织管理与技术指导,推动昌乐县精神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昌乐院区,新组建昌乐县精神卫生中心。原来由昌乐县疾控中心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职责调整至昌乐县精神卫生中心。下一步,昌乐县精神卫生中心将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不断提升精神卫生工作水平,努力创建合作型、服务型、专业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