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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晓杰)日前,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教育救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鼓励和帮助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市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逐步提高资助水平。 去年,全市共为4584名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发放专项助学补助金461.3万元。目前,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范围实现全覆盖,资助标准居全省中等水平。 今年,我市将投入623万元,将在校残疾学生助学补助标准提高30%,贫困残疾人子女学生按照残疾学生补助标准50%执行。提高补贴标准后,按照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每人每年780-5200元的标准,预计全市将资助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学生4989人,助学补助范围继续实现全覆盖,在全省排第一位,补贴标准预计在全省列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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