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大棚房”问题有奖举报的通告 |
|
|
为坚决打赢“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实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有奖举报。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 二、举报问题范围 全市辖区内,以下问题属于本次举报的重点: 第一类问题。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或按设施农用地审核或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非农业经营的。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 第二类问题。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设施。 第三类问题。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主要包括:以农业大棚名义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整改标准的。 以上三类“大棚房”问题在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已上报并采取整改措施的,不列入本次举报范围。 三、奖励标准 本次有奖举报采取实名举报方式,市“大棚房”问题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对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经查实确属上述违法违规问题且前期未上报整改的,每起奖励人民币一万元。同一问题项目存在重复举报的以第一个举报人认定。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方式举报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536—8520331,接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公务邮箱:mayuyong@wf.shandong.cn;信件投递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1872号,潍坊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收。 潍坊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 2019年3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