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发关于做好城市防内涝工作的紧急通知 |
排查整治隐患 保障城市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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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邵光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城市防内涝工作,近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城市防内涝工作的紧急通知,防止城市内涝,保障城市安全。 要高度重视,落实城市防汛工作责任。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极端天气事件易发多发,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防指及城市防汛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防汛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侥幸心理,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原则,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扎实做好各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城市人民政府的排水防涝主体责任,强化排水防涝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人员和项目,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要深入排查,加快推进城区易涝点整治。各地要结合当前开展的防汛大检查,针对城市易涝点集中进行专项检查、地毯式排查,特别对地下商场、下穿桥涵、危旧房屋、旅游景区、低洼易涝地区、人员密集区等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理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督办,限期整改。要加快易涝点整治,全面落实“一点一策”治理措施,对于难以彻底整治或需要长期落实的,要制定应急措施,设立醒目警示标志,预置移动应急排涝设施和抢险力量。重要天气过程期间,协调公安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保障车辆行人安全。 要强化管理,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当前,各城市防汛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抢时间,全力组织做好排水管道清疏,消除排水管道堵塞、淤积、损坏等问题。要及时整治疏浚城市河道,保障雨水行泄通畅。 要对排涝泵站进行维护。确保一旦出现积水,能够第一时间排除涝水。及时清理和改造雨水收集口,清掏检查井中的沉积物。加强对窨井盖的管理,全面提高城市排水除涝能力。 要完善预案,提高应急抢险处置水平。各地要根据今年城市防汛的新形势、新任务,总结往年城市防汛工作经验,不断修订完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提高处置防汛突发事件能力。各级要依托施工企业等专业力量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落实抢险人员,定期组织培训,多频次开展演练,确保队伍“拉得出,用得上,战得胜”。要加大防汛物资储备,做好强降雨强排准备。 要加强值守,确保汛期信息传达通畅。各城市防汛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排水防涝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擅自离岗脱岗。对防汛重要情况,各地要第一时间按规定上报。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各类信息网络平台,获取城市雨情、涝情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应急指挥调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城市防汛宣传,普及城市防汛知识,提升市民防汛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强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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