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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擅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名称标识的不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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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记者王秉阳)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名称管理职责、严禁利用名称误导患者,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名称标识的不予登记。 通知提到,近年来,有一些医疗机构名称不规范、不严谨,使用未经核准的字样、故意仿造其他医疗机构名称,对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造成误导,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 通知提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知名医院字词库和名称禁限用字词库。对于申请登记含有协和、同仁、华山、湘雅、齐鲁、华西等知名医院相关字词的,无相关授权的,一律不予登记。 通知提到,医疗机构名称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命名规则,与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相适应,不得使用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不得使用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患者的名称,不得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模仿或者暗示其他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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