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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强担当 公正司法守正义 |
——记青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路浩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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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付凯 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加上敢于担当的意志,三点成面,支撑着他成功办理多起大案要案,成为群众心中的最美检察官。他就是路浩亮,青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举事不私,听狱不阿”,在刑检工作中,路浩亮以一颗正义之心,以严谨求实的态度,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戒,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守护了公平正义。2019年4月,青州市检察院受理了由山东省检察院、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王某等51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一案。作为该专案组副组长的路浩亮,全面负责、掌控该案情况,带领专案组历经八个月“5+2”“白+黑”的奋战,顺利完成了该案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经过6个月的不懈努力,形成了长4000余页、200余万字的审查终结报告及72页、4万余字、涉及11个罪名的起诉书,移送法院卷宗多达437本。 抗诉难一直是困扰各级检察机关的难题,但多年的公诉工作使路浩亮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在抗诉工作中屡出“绝招”。2013年办理的王某某等9人以制售地沟油的方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9名被告人一审全部被判处缓刑,他提出该案被告人的犯罪数额巨大、作案时间跨度长、主观恶性大,属于犯罪情节严重,且王某某等人系源头性犯罪主体,理应严惩、不得适用缓刑的抗诉意见,后该案提起抗诉后获法院支持,最终上述9人均被改判为实刑,且2人被改判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的成功抗诉得到了高检院、山东省院的高度肯定,2015年度被评为“全省优秀诉讼监督案件”,2016年度被评为“全国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并在评选出的20件“精品刑事抗诉案件”中名列第二位。 打铁还需自身硬。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来加强学习是路浩亮经常思考的问题。他见缝插针地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办案工作中与时俱进,将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作为一种常态。作为案件承办人和第二检察部主任,对自己和部门干警所办理的涉及新罪名的案件,他都要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通读一遍,掌握最新司法精神,对每起案件进行深入思考,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有没有构成其他犯罪或不构成犯罪的可能,对所有的疑点一一排除之后,确信能够得出唯一排他性结论才对案件提起公诉。 从检23年,路浩亮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用心守护司法正义。他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400余起2000余人,精湛的业务素质有效地保障了其办理的案件质量过硬,将公平正义体现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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