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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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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司法圆业主15年取证梦



  □潍报全媒体记者 张韶华
  “我们终于有房产证了,这一等就是15年啊!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难题!”9月28日,潍坊艺景嘉园小区业委会辛先生拉着潍坊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经过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院的依法审判,自8月底开始,该小区500多户业主陆续办理了房产证,一份判决书,为他们带来“依法取证”的底气。
  事情要追溯到2005年。2005年初,艺景嘉园小区业主交付了房款,入住宽敞明亮的新家,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办理房产证。15年间,业主们多方沟通协调,都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因无房产证,该小区子女入学、房产买卖、房屋继承存在诸多困难,严重影响了小区住户的生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9年初,小区业主们开始借助法律渠道起诉至法院来化解难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鉴于该案系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牵扯人数多等原因,法院受理后,当即成立案件指导小组,建立案件审判快速通道,将案件化零为整,确保同案同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承办法官铿锵有力的一段话,让业主们吃上定心丸。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业主们也持有购房发票及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但该案却不能就这样一判了之。因房地产开发商仍存有异议,为真正做到定分止争,实现案结事了,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整个审理过程,多次与业主、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沟通协调,把工作做深做细、落实到位,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承办法官加班加点认真检查审判相关资料、整理庭审证据材料,依法撰写判决书,做出公平的审判。根据判决结果,房地产开发商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业主所购买的小区住房及地下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所需资料报产权登记机构备案,并协助业主办理房屋及地下室产权登记证书。消息传出,“有房无证”的艺景嘉园业主们激动不已,奔走相告。
  “法院真是老百姓的贴心人,真给我们办实事啊,有了房产证我们就安心了!”该小区业主深有感触地说。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院本着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初心,心为民所想、急为民所急,坚持依法办案,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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