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号)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陶卫东的提请,免去: 王俊丽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孙炜的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隋国华的高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宋教德的昌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季运忠的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