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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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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广泛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宣传



  本报讯 (潍报全媒体记者 赵金凤 通讯员 安丰文)3月19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潍坊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办法》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贯彻执行力度,从3月19日开始,潍坊市中心城区的城管部门全方位、多维度、多点位、多形式地广泛宣传,走进社区、走进商场,营造积极的宣传氛围,扩大《办法》知晓度和影响力。该宣传活动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组织,各区执法部门、支队相关科室、大队共同配合开展。
  “《潍坊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实行以后,明确了户外广告设置的原则和要求以及招牌设置标准,保证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规范性、科学性。强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安全优先,规定了影响市政、消防设施使用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禁设情形。对张贴、张挂、设置宣传品审批和设置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人为维护管理安全责任人,并细化了其安全维护和日常管理义务,压实主体责任。”3月19日,在潍城区潍洲剧场附近的宣传点,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滕绍鹏说。“通过这次的宣传活动我们了解到户外广告和招牌如何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人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对我们很有帮助。”世纪泰华的一家店主对记者说。
  据悉,本次宣传活动采取四种方式进行。固定点位宣传。各区分别在人群流量相对较大、预期宣传效果较好的点位设置一个固定宣传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向市民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办法》等方式进行现场宣传。重点宣传《潍坊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与广大市民和沿街商户密切相关条款。主要包括户外广告设置应当遵守的规定、招牌设置应当遵守的规定、禁止性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人应尽义务等方面。召开会议宣传。支队组织市管大型广告业户召开业务交流座谈会,对办法进行解读,重点在大型户外广告管理、设置、安全等方面进行宣贯。显示屏宣传。支队协调中心城区市管14家大型LED显示屏业户对《办法》明白纸进行整版宣传。各区结合宣传栏、电子滚动屏进行宣传。入户宣传。各区在开展固定点位宣传的同时,开展重点路段的入户送法宣贯活动,支队包靠大队配合共同完成。入户宣传以主要道路沿街商铺密集的区域为主。
  据悉,《办法》明确了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大型户外广告的审批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相关管理工作。办法适应我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实现了“审管分离”,理顺了“审”和“管”的关系,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监管服务水平。
  本次出台的《办法》明确了设置人的管理维护主体责任,包括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定期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自检并作好记录,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超过12个月的每年委托安全检测鉴定机构进行安全检测,遇有大风、暴雨或者其他恶劣天气时,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及时采取加固、断电等安全防护措施等。同时明确了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包括检查设置人履行维护管理责任情况,并对违反设置要求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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