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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潍报全媒体记者 赵金凤)6月2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财政部网站公示了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竞争性评审结果,我市以全国第3名成绩顺利通过评审,成为全省唯一通过的地级市,获中央奖补资金9亿元。 据悉,2016年,我市入选省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过5年多的探索实践,我市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构建了三级工作推进体系,制定实施意见、技术导则等,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海绵城市面积大幅增加。5年来,中心城区累计投资79.5亿元,建设海绵城市67.1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37.5%、居山东省第一位;所辖县市累计投资148.7亿元,建设122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27.8%。 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我市坚持蓄净结合,建设虞河、化肥沟2座共计32万立方米的大型地下调蓄池。中心城区累计完成380个小区、83条道路、230处雨污错接混接点改造,整治中心城区10条主次河流和51处内涝积水点,建设白浪绿洲、虞舜公园等大型城市湿地,形成蓝绿空间约45平方公里,河湖水系生态持续改善。 城市节水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年再生水利用规模7932万立方米,利用率48.2%。按照“蓄渗优先、存量增效、智慧联调、水润鸢都”的总体思路,到2023年,全市建成区范围内海绵城市建成面积达到135.9平方公里,占比60%;到2030年,全市海绵城市建成面积达标比例力争达到85%;所辖县市海绵城市建设达标比例位于全省领先水平。通过不断探索、系统梳理,总结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潍坊路径”,全面打造北方缺水地区雨源型河流平原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典范。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蓄渗优先的思路,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规划管控层面,将雨洪调蓄空间、雨水渗透空间纳入禁建、限建保护区;在城市建设层面,建设分散式雨水塘、渗透塘等设施,加强雨水资源的集蓄利用与增渗回补;在社区建设层面,结合片区开发、老旧小区改造,采取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小型雨水收集系统等蓄渗措施,建立契合我市实际的雨水资源利用模式,力争到2023年,中心城区雨水资源利用率达到15%、可渗透面积率达到50%。存量增效。充分挖掘存量设施潜力,针对已建海绵体进一步健全运维管理体系,保障绿色雨水设施建设效果的可持续性;持续推进城区“雨污分流”,综合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针对已建截流箱涵、调蓄池等大型灰色雨水设施,通过节点改造、调度与运行方式优化等,提高设施运行效率。按照智慧联调的思路,建设海绵城市智慧联调平台,实现海绵城市建设各类项目与设施的信息化、标准化管理。构建监测体系,实时掌握城市降雨、排水系统与河道水位、流量等基础数据,优化设施间的联合调度与运行方案,全面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效果。坚持水润鸢都的思路,坚持全流域整治、全生态修复,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实现全域治水、碧水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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