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着力做好重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
《关于统筹土地指标要素做好服务企业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意见》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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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哲)为多措并举解决企业土地问题诉求,做好重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统筹土地指标要素做好服务企业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强化市县统筹,深化实施土地指标跟着项目走。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省、市重大重点项目倾斜。优先保障市级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对于供水供热、交通道路、医疗卫生、体育、文化、教育以及社会福利等市级重点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纳入省、市重大重点项目的,由市级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统筹保障;未纳入的,由县级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统筹保障。重点保障省、市重大重点产业项目。对于纳入省重大重点、市重大项目名单项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由市级统筹保障;纳入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项目,由县级优先保障。要有保有压奖惩结合提高用地质量,为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适当奖励存量挖潜项目。 《意见》要求,要强化部门协同,全力争取省级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加强与发改、科技、生态环境、商务、工信等部门的配合,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的初步设计、可研、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环评批复等工作,争取列入省重大、优选、“双招双引”、技改、补短板等省级项目名单,使用省级专项支持指标。针对农民建房项目,要根据自然资源部政策,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由国家专项保障。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用地需求调查,研究高效实用的政策落地办法,做好用地申请、审批、备案工作,争取国家单列指标支持。 《意见》明确,要强化属地责任,切实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稳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局(分局)要按照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要求和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争取政府支持,强化部门联动,积极稳妥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着力完成已立项项目的实施,尽快完成节余指标的增减挂钩,及时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落实。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局(分局)要依据三调初步成果对辖区内工矿废弃地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布局。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各县市区局(分局)要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对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通过“增存挂钩”机制从国家核补更多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做大土地指标总盘子,提高新增用地保障能力。对因相关规划调整、生态红线控制、地质条件等原因确需调整盘活的批而未供土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前提下,及时盘活调整使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意见》强调,要强化制度落地,加快化解用地政策性难题。有序推进“两规一致性”处理工作。对同一行政区域内一次性打捆处办,分阶段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对近期急需落地的省级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家、部门、科室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间。就项目反映的复杂问题,积极沟通对接、加强业务指导,吃准摸透政策文件精神,及时征询上级意见,做好规划服务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县级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审批。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审批办法(试行)》,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各县市区局(分局)要尽快完成方案编制并报省审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成片开发方案,推进方案尽快审批,保障项目加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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