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利剑”作用 助力廉政建设 |
市审计局深化经责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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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宋文娟 通讯员 杨琦)今年以来,市审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准确把握新时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利剑”作用,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06个。 加强统筹谋划,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市审计局不断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召开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印发《潍坊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加强审前共商、审中互动、审后运用,建立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督查、改革督察联动协作机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现了与党内监督有机贯通。加大任中审计力度,该局结合以往经济责任审计完成情况和年初预算执行项目计划,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科学制定经责项目计划,2021年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6个,其中任中审计项目16个,任中审计力度持续加大,占比达60%以上,逐步实现离任审计向任中审计转变,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转变,由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转变,更好发挥审计的预警和防范作用。为破解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该局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模式,促进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项目的深度统筹,融合开展审计项目14个,提升了审计效率。 实施分类管理,建立审计对象库。市审计局通过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国资委等部门沟通对接,获取全市机构改革后相关单位明细,整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库。对象库包括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市区审计对象等。对审计对象实施分类管理,制定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性质、经济责任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把重点放在掌握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资源分配的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上,将纳入市本级审计范围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A、B、C三大类,全市共400余名市管干部纳入审计对象库。根据被审计对象的分类层级确定审计频率,科学制定年度项目审计计划。A类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属于重点审计监督对象,采取任期内轮审制度,实行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任职两年以上的领导干部一般安排任中审计,离任时参照任中审计结果酌情安排审计;B类采取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方式,原则上任期内审计一次;C类采取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方式,每年根据审计力量及干部管理工作的需要安排审计。 突出行业特点,新增精准画像环节。为促进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水平,确保全面、客观地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避免“千人一面”的审计评价,市审计局创新审计评价模式,增加“精准画像”环节。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履职特点等因素,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以及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内容。突出岗位特点,在审计报告阶段,增加精准评价环节,坚持全面客观、权责一致原则,在审计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方式,作出客观准确评价,为被审计对象精准画像,精炼准确地体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强审计结果运用,对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后,形成1张纸左右的审计情况,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组织、纪检等部门,为选用干部提供审计意见,更好地满足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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