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minsheng
 
标题导航
我市13条新政助企加快上市
科技创新助力高新区展翼腾飞
我市智慧城管新增三个便民地图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民幸福感
“钥匙管家”吕仁胜
2021年10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13条新政助企加快上市
潍坊企业境内上市可获补助1400万元
  繁忙的潍柴动力生产线。(资料图片)
  上市企业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料图片)
  上市企业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料图片)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宋文娟)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快上市的若干政策》。依据政策相关内容,我市自10月10日起,大幅提高潍坊企业在沪、深、京三个交易所上市企业的补助,分阶段给予每家企业总额1400万元补助,目前为省内最高标准。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现有上市企业35家(含1家精选层),股票39支,其中潍柴动力、歌尔声学市值均已突破千亿元,分别达1504.5亿元、1462.5亿元,另外,我市还有47家重点企业被纳入在全省上市企业后备库。
  政策总计13条,旨在进一步支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通过上市挂牌实现直接融资。推动我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现代产业强市,实现高质量发展。
  其中有12条政策涉及企业发展最需要的资金支持,支持对象包含在境内外上市的本地企业、外市上市后迁至本地的企业,支持的资金种类有地方财政贡献补助、融资补助、上市补助、项目补助、专项补助等,补助金额也各不相同。
  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每家企业总额1400万元补助。其中,经山东证监局辅导验收合格后,每家补助400万元;经证监会发审委或交易所上市委审核(审议)通过的,每家再补助600万元;上市融资成功后,每家再补助400万元。对拟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待境外上市融资成功后,每家补助1200万元。据了解,本次补助金额是在2018年确定的上市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继续上调,目前在山东全省各地市中为最高补助标准。
  记者从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上市企业收获颇丰,先后有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接连上市挂牌。
  截至目前,我市有上市企业35家(含1家精选层),包括28家境内上市公司、7家境外上市公司,股票39支,累计从国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1500多亿元。
  据了解,在山东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近期公布的全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中,我市的宏源防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俊富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等47家企业入选,数量仅次于青岛、济南,位居全省第三位。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三次研究上市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五次全市上市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并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企业上市工作专班,全市上下抓上市、谋上市的工作思想更加统一,形成了“抓上市就是抓高质量发展、谋上市就是谋潍坊未来”的良好氛围。按照我市“十四五”上市公司倍增计划,到2025年上市公司数量达到70家以上。今年我市上市资源清单包含单项冠军、“小巨人”、“隐形冠军”、“瞪羚企业”等科技含量高的企业432家,让潍坊完成“十四五”上市企业倍增计划有了足够的底气。
◆相关链接
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进入发展机遇期。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运用资本市场助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关于扶持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市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市政府于2018年1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扶持政策。但从目前来看,《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属于中等水平,与部分先进地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且将于今年年底到期。为保证我市上市政策与时俱进,真正发挥引导激励作用,分担企业上市规范成本,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制定新的上市扶持政策。
施行办法
  此次出台政策中的补助资金,除明确由市级承担的外,凡企业在区(含市属开发区)的,由市、区按5:5分担;企业在县(市)的,由市、县(市)按1:9分担。享受本政策补助的企业,应承诺持续在我市进行经营活动,如确需迁离的,需提前告知并退还补助资金。
  本政策自2021年10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9日。
  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作为政策适用过渡期,过渡期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的企业,挂牌当年实际直接融资额5%不足80万元的,按照80万元进行补助,过渡期后适用本政策;过渡期间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挂牌当年实际直接融资额5%不足40万元的,按照40万元进行补助,过渡期后适用本政策。2021年符合本政策补助条件的拟上市(精选层挂牌)企业、已上市(精选层挂牌)公司以及通过买壳、借壳、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方式控股且将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上市公司适用本政策。《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公告热线:0536-819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