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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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质量控制 创新管理模式
我市建立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办法
近日,市审计局在市农科院经济责任审计
为激发审计干部爱党爱国热情,活跃审计
“三个着力”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全面部署“金审三期”系统应用
审计项目点评会加强审计质量控制
以大数据助推政府综合财务审计提质增效
加大审计延伸力度 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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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办法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宋文娟 通讯员 马效伟)为确保市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和审计领域重大工作落到实处,近日,潍坊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共潍坊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办法》。
  办法要求,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重点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审计工作重大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关于审计工作的批示要求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察督办工作。办法规定,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对特别重大事项进行督察督办,要报经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同意,对全市性的专项督察要按程序报批备案;市审计局相关内设机构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根据工作职责承担具体事项的督察督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可会同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督察督办,要与相关部门的工作督察督办统筹结合。办法还要求,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对督察督办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涉及重要事项的,要及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对督察督办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要求限时整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需要追责问责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为委员会办公室履行职责、做好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检查的贯通衔接提供了制度支撑,对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贯彻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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