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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潍坊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2022年4月13日在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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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一)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010.6亿元,同比增长9.7%。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成长,“四新”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22.5%,跨境电商进出口是2020年的167倍。质量效益稳步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4.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4%,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全省最低。 (二)动能转换扎实有力。全面完成炼化、煤电、化工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实施工业企业重点技改项目604项,一批填补国内空白的新兴产业项目实现本地化生产。潍柴动力入选“世界500强”。动力装备产业集群入选全国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光刻胶省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成投用。成功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城市和“科创中国”试点城市。 (三)内需潜力加速释放。项目建设持续加力,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6%。项目结构持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增长19.8%。潍烟高铁、济青高速中线等项目扎实推进,宝通街快速化改造、灶朱路改扩建项目正式通车。5G基站实现中心城区和县市重点区域全覆盖。获批全国商品市场优化升级试点城市,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6.4%。 (四)重大战略纵深推进。成功举办黄河流域9省(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合作交流研讨会。推动与胶东经济圈城市产业互补、基础设施联通。在全省率先发布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粮食生产实现2012年以来首次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认定数量居全省首位。18个海洋特色园区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170亿元,建设全国首家水产育种研发平台,整治修复滨海湿地2164公顷。 (五)改革开放协同发力。全面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1.5万名干部,包靠服务2.3万家企业(项目)。321项事项实现全链条网办,151项主题服务实现“一次办好”。成功争创省级首批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城市,国家城市信用指数监测排名位列261个地级市第5位。全面完成各级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全市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39.4%,到账外资同比增长22.2%。 (六)绿色发展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进度超过70%。完成居民清洁煤炭推广42.2万吨、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20.9万户。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同比前进24个位次,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89天。水环境质量排名在全国339个设区市同比提升44个位次。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631.3万千瓦,首超煤电机组。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5.53%。 (七)风险防控精准有力。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全面启用,上线全员核酸检测平台,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1.9%、21.2%。全市综合债务率退出“橙色”风险等级,基层“三保”能力显著提升。群众社会治安满意度居全省第2位,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满意度居全省第1位,被表彰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八)民生保障开创新局面。民生支出占比保持80%以上,40件民生实事全部落实。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27%。新开工建设75所中小学、135所幼儿园。城乡居民“15分钟就医圈”基本形成。两次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在全省率先实现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市县镇三级100%全覆盖。 二、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2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证,锚定“一二三”目标,坚持“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走在前、奋进新征程,推进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 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以上,进出口总额增长1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三、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速突破。按时序要求完成焦化、水泥、轮胎、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整合退出任务。完成技改投资400亿元以上。突出抓好11个省级“雁阵形”产业集群培育,加快突破15个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加快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年内新增省级科技创新平台6家以上、市级平台30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家以上。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谋划实施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1488个。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清洁取暖、海绵城市三个国家级试点。抓好中央商务区、站南广场片区、高铁新片区等重点片区开发。统筹推进城市、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文旅融合发展“双十工程”,办好第六届潍坊文旅惠民消费季。推进放心消费全域创建,打造品质消费环境。 (三)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落实服务企业专员制度,顶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省“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做好双休日和节假日“不打烊”审批服务,全面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认定公布市级“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100家以上,争创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30家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5家以上。 (四)推进重大战略落地落实。落实好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突出抓好种业创新,粮食产量85亿斤以上。培强做大预制菜产业,加快打造“中华预制菜产业第一城”。高标准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10+10”海洋特色园区培育工程。落实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 (五)促进外经外贸高质量发展。实施好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发展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大力推进双“万千百十”工程,全年进出口总额突破3000亿元。做大做强制造业利用外资,争取到账制造业外资5亿美元以上。认定一批市级国际合作园区,争创一批省级特色园区。统筹抓好国际风筝会等重大活动,推动各项主场外事活动扩容升级。 (六)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统筹规划“城市神经元系统”,加快数字机关建设。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推动普惠金融贷款比重提升到18%以上。力争新增政策性担保突破150亿元、财金平台提供信用融资100亿元以上。高水平建设国家和省级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 (七)坚定不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扎实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空气优良天数超过300天。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以上。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年内中心城区完成90%。深入落实限塑行动,推广垃圾分类。科学稳妥推进“双碳”工作。燃煤机组装机规模稳定在60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突破800万千瓦。 (八)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牢牢守住不发生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落实“八个抓”“五张清单”“六知”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非法集资和恶意逃废债打击力度,增强基层“三保”能力。全面加强平安潍坊建设,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 (九)扎实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民生支出占比保持80%以上。全年新增城镇就业9.4万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75所、公办幼儿园226处。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青少年体质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坚持“房住不炒”,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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