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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潍坊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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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潍坊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邵光耀)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潍坊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全市现行人才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一些经验做法上升为政策规定,政策体系更完善、覆盖面更广、含金量更高,是做好新时代全市人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构建特色人才集聚雁阵格局、打造一流人才队伍、创新实施人才引育机制、打造一流平台载体、构建一流人才制度体系、打造一流人才发展生态等八个方面,共30条。
  顶格支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对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和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对接引进,按需创设新型研发机构、量身定制实验室,给予最高500万元生活补贴、5000万元项目资助、1亿元政府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对聘任院士、合作院士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生活津贴。对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创业类人选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800万元经费资助。在鸢都学者建设工程中新增青年专家项目,每人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对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在国家、省给予相应补助基础上,市级再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三级叠加补助最高可达700万元。
  大幅提升青年人才支持标准。为更大力度吸引集聚青年人才,进一步加大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支持力度。如,新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分别由原来每月3000元、1500元、500元,提高到每月6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新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生(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7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1名博士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共计可达51.6万元,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可叠加享受,支持力度在全省是领先的。同时,专科(高级工)及以上毕业生可申请租住各级人才公寓,博士2年内免租金,其他类别人才的租金最高可减免70%。
  强化企业家和用人单位引才育才激励。对评选的优秀企业家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在引才育才用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授予“人才潍坊伯乐”称号,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我市作出突出贡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与全球前200名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合作定向培养人才的,按照每名博士10000元、硕士5000元、本科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培养经费补贴。对新引进海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成效突出的用人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工薪补助。
  支持平台载体做大做强。给予“十大产业”专班、行业领军企业、重点园区、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当年度新上市企业等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配额支持,专项用于引进急需紧缺的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40万元奖励。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领军企业等分支机构来潍落户或设立研究院的,在资金支持、科技计划实施、人才政策落实等方面享受市内机构同等政策。绩效评价优良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最高30万元和15万元的奖励。经认定的现代产业学院按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建设奖补,最高500万元。
  增强人才制度活力。把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推动人才发展的根本动力,增强人才体制机制灵活度和人才政策开放度。比如,满编超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使用“周转池”编制办理入编;支持校地联合引才育才用才,推行高层次人才“创新在高校、干事在企业”的“双落户”制度,对龙头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程序聘用为高校、科研院所正式编制人员。优化人才配额制、举荐制,推行重大科技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揭榜制”“技术总师制”“赛马制”“军令状”等,对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引领领域创新和行业发展的,通过股权投资、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配额等方式给予支持;对特别重大的项目“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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