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乐成
写日记,是一不小心养成的习惯。习惯成癖,就难戒。看到张岱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也就没再把写日记等同异类。毕竟,这习惯与抽支烟、喝杯茶没啥大差别。 写日记,始于读高中。现存最早的,是40多年前的高中生日记。积攒到现在,有40余本。也遗失了些,多次搬家的缘故。 初写日记,是因语文老师的“教唆”。动因是为写作文积累素材。那时除了课本,基本没啥书可看。望着黑板上的作文题目,肚里空空,两眼迷离,握着笔,像煎熬,于是就怕作文。老师说,鸡要下蛋,牲畜要下崽,肚里须有“货”。要想肚里有“货”,就得多阅读,多练笔,而写日记,就是存“货”的有效妙方。 那年代手头拮据,日记本只能用草纸装订,很简陋。 写什么呢?老师说,写有意义的。啥是有意义的?自然想到读伟人著作,读报纸,学雷锋,做好事,这才有意义,可都高大上,须仰视才见。 从教的父亲告诉我,日记,日记,就记你天天做的事情,见的新鲜事。比如,学了啥新课文,学了支新歌,见了有趣的陌生人,日常做了件好事。这让我内心豁然,有的记了,由一周一两篇,到了三四篇。内容也从写学课文、抄名言警句、记帮邻居奶奶抬水撵鸡,扩展到了写同学间的故事,写树上的鸟,记家里的狗猫,甚至记录飞翔的梦境。 当然,也中断过,高中毕业,去供销社做临时工的两年。考上大学后,恢复日记。记诗歌朗诵,写歌咏比赛,录文学沙龙,作读书札记,记述参观博物馆、十笏园,记借钱买书,借钱看电影,也记连丢两把暖水瓶的尴尬,可谓丰富多彩。从事司法工作,记述查办案件过多,成了枯燥的办案日记。 读过鲁迅日记,浏览过曾国藩、胡适、王小波及英国皮泊斯等名人名家的日记。18卷《鲁迅日记》,日记占了3卷。鲁迅的日记最为简洁。比如1919年9月间,30日里,有12日是“无事”。胡适日记最为详实,从他1917年9月在北大任教时起,一直记到他的晚年,私人生活都记得很细致,具体到共同赴宴宴席上友人的名字。名人日记,既有重大事件,也有吃喝拉撒,日记里能窥见赤裸的凡人人生。 梁实秋曾将日记分为给自己看的和写给他人看的两种。也从侧面说明,日记具有私密性。朋友曾劝我,侦办案件的日记还是毁掉好,别留下后患。我也曾帮助要调走的领导销毁过办案笔记。可我舍不得,这毕竟是人生经历中的履痕,删掉那一节,都会造成缺憾。何况随着时间的推移,案件自动过了保密期。 朋友还说,名人日记才有价值,我们毕竟是凡人。还是抬举我,凡人都算不上,至多算一俗人。俗人日记,自有俗的妙处。 2011年春3月,借调进京城报社,日记转向淘书、读书札记,写人写事多了理性思辨。后来,将在京工作几年的日记整理,结集成《驿外断桥梅》,合著了随笔集《草根风起》。 回乡后闲来无事,写点回忆性文章,日记便成了得力助手。有同学或同事说我记忆超群,岂不知有名言在先: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有日记这座靠山啊!童年往事系列、回忆大学生活系列,已在市日报副刊发表和母校校报连载。回忆供销社学徒的2万余字,也分数期连载于《检察日报》绿海文学副刊。回顾昌潍师专毕业后中学任教、当班主任的散文,素材也正从日记中整理。 无心插柳柳成荫。写日记之初,并没预见到将来据此作文、出书。都是记日记的小习惯成癖,一不小心,这癖好结了不大不小的瓜果。 现仍在记。一天不记,心里就亏欠着什么。关键人老成精,是“忘事精”。日记可备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