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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近日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盗窃、损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秩序。 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及附属电缆光缆、隔离栅和护栏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于维护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损毁、涂改、移动。行人及非机动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严禁在高速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放养家禽、家畜以及宠物。严禁利用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涵洞等非法搭建设施或堆放、焚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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