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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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2011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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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今年以来,为确保寿光市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今年全市“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和潍坊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在深入基层认真开展城乡低保调查,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讨论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从今年7月1日起,寿光市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310元、每人每年1600元提高到330元和200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08元和10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2600元、1600元提高到3000元和2000元。此次标准提高后,寿光市所需保障资金预计增加790余万元。
           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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