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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子区欧美佳苑小区来电人反映:我受雇于坊子保安公司,去年9月9日在潍坊四中看大门,经了解相关款项已拨付至四中,但学校一直不予支付,导致保安公司至今未能发放我2010年12月份至2011年2月份共3000多元的工资。请政府调查处理。 经查,2011年3月保安公司以工资不及时到位为由(该款项由区财政列支)将该校的21名保安全部撤走,为确保校园安全,该校由学校教师与其中5名主动留任的保安一起担负校园安保工作。随后保安公司下发了《关于开除辛某某等5名保安的通知》和单方的《坊子保安公司关于终止合同的通知》。2011年4月保安工资拨款到位后,该校与保安公司协商沟通支付保安工资问题,该校提出三条意见。双方因前两条意见不统一导致协商未果。经查,保安赵某某受雇于坊子保安公司,其工资一直由该公司直接发放,工资未发问题应向该公司反映并由其解决。调查人员责成潍坊四中进一步和保安公司协商,争取早日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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