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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决定,党的十八大于2012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中央组织部近日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 中央确定,党的十八大代表名额共2270名,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中央提出,党的十八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注意推荐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女党员代表所占比例应有所提高,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中央规定,党的十八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各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差额选举比例应多于15%。 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明年6月底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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