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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郝旭光 李孟祥)今年以来,昌邑市公安局石埠派出所推出“流动调解法”,把调解工作做到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全力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收到明显成效。 将便民利民贯穿其中。该所结合“开门评警”,改变过去在值班室等电话、等矛盾纠纷当事人找上门来调解的传统模式,积极主动深入村庄农户、田间地头排查调解矛盾纠纷,把调解工作移到群众家中,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联动机制。该所因事而异,协调司法所、国土所、民政、妇联、水电等部门联合调解,大大提高了调解的效率。他们还邀请村“两委”干部和村中老人参与解决矛盾纠纷,有效提高了群众的自治能力。与法制宣传相结合。该所将流动调解工作和法制宣传结合起来,有效提升了治安防范宣传效果。他们坚持把法制宣传送到田间地头、集市街头、重点工程建设现场,便于群众直观了解。在进村入户调解的同时,向参加调解的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有效提高了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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