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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关于批准潍坊市201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决定(2011年12月20日潍坊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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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王有亭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潍坊市201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报告》,审查了潍坊市201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潍坊市201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潍坊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11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396657万元,增长16.6%;地方财政支出安排635279万元,增长11%。预算调整后,市级使用地方政府债券2760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无变化,收入预算不调整;地方财力和地方财政支出增加27600万元,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662879万元,增长15.8%,调整后的市级财政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监管,妥善安排债券资金,确保使用安全高效。高度重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尽快完善配套制度和办法,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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