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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诸城市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军属交通肇事赔偿案,张某一家获得了及时、公正的赔偿。 张某系济南军区空军某部队士官,2011年8月,其姐驾车与母亲外出办事,不幸与一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其姐受伤不治身亡,其母也因此受伤入院治疗。该案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因被执行人违约未按期赔偿张某一家损失。张某闻讯后为该案赔偿一事忧心忡忡,诸城市法院执行人员及时查明被执行人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有保险理赔金,依法作出了扣划该案保险理赔金的裁定。经执行人员奋力执行,张某一家终获全部赔偿款32万余元。 王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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