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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起心中正义的天平 |
本报记者 卢姝言 通讯员 任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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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兰出深谷,无华溢清香”。惟奇卉之灵德,禀国香于自然,这是古代文人墨客对兰花的赞誉。在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全国模范法官”马海兰就是一朵散发着清香的“兰花”,她朴实无华,唯有那清清花香在书写着高洁…… “当初选择法官这一职业时,目的就是追求公正、公平。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到,那我就没必要选择法官这个职业了。”马海兰非常坚决地说。1996年,马海兰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考到潍坊中院。从那时起,她就深知,胸前佩戴的那枚熠熠闪光的“天平”徽章,是法律的重托,是百姓的期待,更是一份维护公平正义的沉甸甸的责任! “幽兰自馨,君子慎独”。当一名品格高尚、公平正直的法官,是马海兰的人生追求。马海兰告诉记者,从当上法官第一天起她就给自己“约法三章”:不收当事人一次礼,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不办任何一件人情案。在从事法官职业16年间,她也遇到过托关系、走人情的事,也有在人情面前矛盾的时候。毕竟法官也是人,也有亲情关系网,她也不例外。“面对同学、老师、亲戚、朋友的请托,面对人情与法律的冲突,你会怎么办?”记者向马海兰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马海兰说,我唯一能帮他们的是鼓励他们去收集最有力的证据,用充实的证据说服合议庭,才会赢得对他们有利的判决。 “十多年来,马海兰没有一件判案不公,办案非常令人信服。把案子交给她办理,我们很放心。”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庭长薛培忠这样评价马海兰。 永远不拿热爱的工作和审判事业作任何交易,这是马海兰常常警戒自己的一句话。工作中,凡是遇到说情的,聪明的她反而利用过问的一方对当事人情况熟、影响大的有利条件,主动向他们辨法析理,通过他们说服当事人,最终达到服判息诉的目的。这就是马海兰在审判实践中总结出来的“逆向求助法”。去年5月,马海兰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个在乡镇政府工作的亲戚找上门来替被告说情。马海兰担心伤害了亲戚感情,她没有直接而唐突的拒绝。考虑到被告对她亲戚的信任,马海兰立刻想到了一个既不违背原则又能妥善处理的好办法。她让亲戚站在调解者的中间立场上,提出让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并让他负责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该案当庭调解,当庭执结,无论原告还是被告均满意而归。“大多数老百姓托人情,只是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只要公正,老百姓是会理解的。”马海兰如是说。 “清清白白地做人、勤勤恳恳地做事,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马海兰一直都坚持自己的做人原则。她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拒吃请、拒礼拒贿已记不清多少次,从未有一起关于她廉洁问题的投诉,也从未违法办过任何一起人情案。 在市中级法院采访期间,记者想起了明代清官于谦的《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青白在人间。”以自己的人格魅力谱写着人民法官的清风正气,这正是“全国模范法官”马海兰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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